为增加企业结汇的自主权,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8日宣布,中国的外商企业自6月1日起可自由结汇。外汇新规实施后,意味着中国人民币资本帐自由兑换又向前迈进。 过去外管局为避免投机性资金兑换,对外商投资企业原实施支付结汇制,只有使用支付时才能结汇,以期能达到防止投机性资金兑换的效果。 外管局负责人近日明确表示,为便利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,放宽外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可实行意愿结汇管理,今后外资企业可自由选择资本金结汇时机。 根据目前规定,外管局针对外商采取的“支付结汇制”措施,约定企业只有在使用支付时才能结汇,这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投机性资金兑换。不过也正因如此,规定同时限了企业运作结汇资金的自主权,尤其在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时期,企业面临一定的汇兑损失风险。 外管局表示,新规定上路后,外商企业可以“先兑换,后支付”,外汇资本金流入后,可选择结汇或不结汇,也可自由选择何时结汇,不仅提高了资本金结汇的灵活性和便捷度,也扩大了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的使用范围。 外管局于2014年在上海自贸区等17个国家级经济、金融改革发展试验区域进行了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试点。 此外,外管局的通知还明确了,外企资本金及结汇资金的使用实施负面表列管理;便利外企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。进一步规范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,明确银行承担审核义务;明确和简化其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资金结汇及使用管理等。